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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诚信建设促进会

发布时间:2017-05-08

山东省诚信建设促进会是在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工商局、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由齐鲁周刊社、山东省宏观经济研究院、山东省信息中心和山东省广电厅报刊中心共同发起,经山东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的社团组织,其主管单位是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山东省诚信建设促进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从事诚信、企业和个人为主,以及相关单位会员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学术性、公益性、非营利性法人社会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我省诚信建设工作者的纽带和桥梁,也是发展我省诚信建设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山东省诚信建设促进会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道德风尚。弘扬诚信文化,继承、发扬鲁商文化精神,为山东的经济建设和文化发展服务。团结和组织全省诚信文化建设相关应用领域的工作者,围绕我省中心工作任务和诚信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宣传和舆论监督,创办诚信建设的宣传刊物好网站,宣传、表彰诚信单位、诚信品牌和诚信个人。推广建立信用档案好诚信证书,向社会提供诚信查询系统,推动个人信用、企业诚信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诚信文化建设,为把山东建成经济强省做贡献,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设和谐稳定的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山东省诚信建设促进会的工作方针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工作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和优良传统,坚持民主办会,依法维护诚信建设工作者的权益,促进诚信建设管理人才的成长和提高,努力为广大诚信建设工作者服务,坚持学术民主,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尚,坚持继承与创新并举,促进诚信建设不断发展,团结、组织和动员我省各行、各业、各界人士,为诚信建设和发展,为我省经济建设和文化发展服好务。

山东省诚信建设促进会工作内容:

第三方诚信认证,开拓企业发展绿色通道:山东省诚信促进会在标准化范围内征集、加工、发布、披露诚信信息,协同政府组织开展一系列由第三方评价、认证、认定的诚信示范单位、诚信先进单位、诚信品牌、诚信商标评选等活动,全面记录诚信企业的成长、发展过程,建立诚信档案。并向金融、工商、质检、安监、药监、税务等各职能部门,推广诚信品牌、诚信标志企业,使诚信企业优先获得国家产业优抚政策支持,提高诚信企业的社会公众形象。

第三方居间作用,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协同政府职能部门,充分发挥第三方公正作用,居间协调政府与企业间、企业与社会、企业与用户之间的关系,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会员企业创造健康、和谐的外部环境和社会关系,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的合理意见和正当诉求,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会员企业健康、有序、规范、协调发展。

会刊+网络平台,创建信息沟通完整渠道:汇集整理诚信会员单位的信息资料,创办诚促会会刊,创建《诚信齐鲁》网络平台,与政府职能部门信息平台建立链接。

企业辅导,助力企业成长:联合政府职能部门,会同信用评价师,对会员企业进行专业辅导。获得诚信商标的会员企业,将被授权允许使用诚信标志,用于企业对外宣传和产品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