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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文化厅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美丽河北·最美文化能人”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7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文广新局、党委宣传部,省文物局、河北演艺集团、厅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2017年“美丽河北”推选展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为充分展示新时期我省文化工作者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文化关心文化支持文化的浓厚氛围,省文化厅、省委宣传部决定联合组织开展“美丽河北·最美文化能人”推选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我省各级各类文化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文化文物工作的优秀基层职工;立场坚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技艺精湛,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创作表演水平和开拓创新能力,在行业内有较高影响力;成绩显著,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多次获得表彰和奖励 ; 事迹感人,长期扎根基层、奉献一线,深受群众喜爱,能够充分展示新时期文化工作者的时代风采。

二、推荐程序

(一)启动实施阶段(3月)。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文广新局和厅直各单位按照省文化厅与省委宣传部部署要求 ,制定具体活动实施方案,并在官方网站公布。各市各单位通过悬挂标语条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等形式对活动进行密集宣传,并协调当地媒体积极参与制造舆论声势,努力扩大社会影响,营造浓厚的参与氛围。

(二)推荐评议阶段(4月—8月)。根据推荐条件,各市各单位审核确定拟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同时配合市委宣传部组织本地媒体采访制作被推荐人员的事迹材料并做好宣传报道。省文化厅组建“美丽河北·最美文化能人”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 ,最终确定10位“美丽河北·最美文化能人”并进行发布  。 同时确定若干“优秀文化能人”。

(三)全面宣传阶段(9月-12月)。由省文化厅、省委宣传部统一安排进行集中宣传,表彰入选人员并授予“美丽河北·最美文化能人”称号,通过出版汇编资料、举办主题展览等多种形式进行延伸宣传。各市宣传部负责组织当地媒体做好联动报道。

三、推荐要求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推选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及具体负责人,迅速启动活动组织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把宣传报道工作贯穿活动全过程,积极配合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及微博、微信等媒体做好宣传工作,积极营造活动氛围。

(二)工作中要严格标准。各地各单位要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 , 同时将推荐对象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一贯表现纳入推选考察内容,切实做到好中选好、优中选优。

(三)程序上要公开公正。各地各单位要严格程序步骤,发扬民主,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广泛参与、民主评选、强化监督,保证被推荐人选事迹真实准确。对未严格按照推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6月底前,各市各单位上报相关推荐材料纸质版文件(同时发送电子版至
a85918078@126.com),主要包括:“美丽河北·最美文化能人”推荐评审表、5000字以内的个人事迹材料、工作场景照片三张(电子版≥3M)、3分钟视频短片、推荐人选一览表、推荐评审工作报告。

报送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275号省文化厅办公室

邮编:050071 联系人:李 征

联系电话:0311—85918078 18633343329

河北省文化厅

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

2017年3月23日